2005年2月4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有一种赌博叫有奖竞猜
何向东

  如今,通过信息台和手机短信进行的“竞猜”活动比比皆是。山东省政协委员宋传杰认为,竞猜与赌马、赌骰子是相同的模式,实质是地地道道的变相圈钱,是一种博彩行为。(详见2月1日《北京青年报》)
  当前,全国集中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正在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。对网络赌博犯罪的认定、赌资范围的界定、赌博违法行为与群众娱乐活动的界限区分等疑难问题,有关部门已通过司法解释等作出了具体的规定,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做法,但是宋传杰委员所说的“有奖竞猜是一种博彩行为”却是早就有了法律上的定性的。
  财政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、民政部、体育总局于2002年下发的《关于坚决打击赌博活动、大力整顿彩票市场秩序的通知》中规定:“凡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发行彩票或以有奖销售为名发行彩票,或以一定价款给付为前提,公开组织对某种竞赛进行竞猜,参与者可根据其给付价款和竞猜结果获得中奖权利的行为,均属非法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赌博行为”。
  根据上述规定,目前各网站或电视台等进行的某些“有奖竞猜”活动,显然符合五部委通知的上述规定,是“非法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赌博行为”。所以,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司法解释或对赌博活动进行打击时,一定不要忘了:还有一种大众参与的赌博叫“有奖竞猜”。